十二届市委委员分工方案 (经民建市委十二届十六次委员会议通过) 根据工作需要,按照集体领导、分工负责的原则,研究确定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分工如下: 主委: 潘士友,主持民建市委会全面工作,对民建市委会工作负总责。负责组织工作,召集并主持民建市委主委会议、委员会议。联系指导夕阳红支部工作。
副主委: 王秀姬,分工负责对外交流工作。联系指导教育卫生总支部、高新区总支部、妇女委员会、对外联络委员会。 王家涛,分工负责社会服务工作。联系指导莱阳基层委、企业家联谊会、卫生委员会、农业与农村委员会。 李 玲,分工负责新闻宣传、参政议政、民主监督工作。联系指导海阳基层委、烟台大学总支部、参政议政委员会、文化委员会工作。 温玲芳,协助主委做好市委会全面工作,主持市委会机关工作,主持市委会内部监督委员会工作。联系指导福山支部、龙口支部、青年委员会工作。
秘书长: 王永军,协助驻会副主委做好机关工作。联系指导机关支部、莱州支部工作。
委 员: 王广群,负责莱山基层委工作。 朱世东,负责开发区基层委工作。 李 孟,联系指导牟平支部工作。 宋 健,负责金融委员会工作。联系指导科技总支部工作。 李 杰,负责芝罘区基层委工作。 郝瑞勇,负责工业总支部工作。 王永明,负责企业家联谊会工作。 杜振民,联系指导市直属一支部、建设环保委员会工作。 杨英丽,负责法律委员会工作。联系指导高校总支部工作。
各市委委员除分工负责项目外,应完成好市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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